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的德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优秀班主任评比制度:
一、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一流;
2、服从学校领导,不讲报酬,做事雷厉风行,工作持之以恒;
3、每学期能按时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学生科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4、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班级管理的方法,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超前意识;
5、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渗透到班级每一个环节,积极培养学生的“三创”精神(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创优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对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送温暖;
7、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学生、家长对班级工作的满意率100%;
8、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
9、一学年中班级三个零指标(安全事故为零、体罚学生现象为零、违法犯罪为零)。班级学风正、纪律好,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在年级名列前茅。
二、评选办法
(一)、采用综合计算分值总分100分,其中班级考核分值占80分,班主任出勤占5分,安全管理5分,班级巩固率10分。
1、班级考核分值(80分)
以每月学生科公布的班级考核结果累加(含寝室纪律清洁、教室清洁、公地清洁、班级学生纪律、学生个人卫生、课间操等常规考核),在优秀按80分叠减,文明班级按70分叠减,合格班级按照60分叠减,不合格班级按50分计算。
2、班主任出勤分值(5分)
(1)班主任会议、各种集会、卫生、班会、星期六、天、升旗必到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1分,事(病)假一次扣0.5分,公差不扣分。
(2)突击工作,要求班主任到位而班主任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公差不扣分。
3、学校安全管理(5分)
(1)班级发生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扣5分每人次。
(2)班级学生在校发生严重违纪,学生发生群殴的每人次扣3分。
(3)班级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到校的每人次扣3分。
(4)班级学生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4、班级巩固率(10分)此项分值由教务科提供
(1)一年级巩固率技能班达93%,高考班达95%。
(2)二年级技能班巩固率达96%,高考班达98%;
(3)三年级高考班巩固率达100%。
(4)达到以上比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上面比率取消评比。
(二)学生科根据班主任每月考核得分和组织各职能处室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计算综合分值,按由高到低在各层次中排序,若遇分值相同则根据班级学生民主测评的成绩决定顺序,并根据各层次的优秀班主任指标数向学校提交候选人名单。
(三)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或行政会根据候选人名单研究决定优秀班主任人选。
(四)公示:学生科对学校研究决定的优秀班主任人选进行公示。
(五)表彰:学校在教师会上进行统一的表彰。
(六)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先一次,校级优岗、县、市以上的优秀班主任从学校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三、奖励方式
1、学校对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和1000元奖金;
2、优秀班主任在年终考评、晋升中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优秀班主任
1、班级有严重事故者
⑴有严重学生群体打架事故者;
⑵有严重学生违法者;
⑶有严重学生恶意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
2、班主任工作有严重失职者
⑴不服从学校、学生科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一次者;无故不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者;
⑵所带班级的班风、学风、考风很差;
⑶对班级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者;
⑷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者;
⑸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⑹在校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⑺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班主任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者;
⑻擅自离岗造成班级事故者。
五、本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解释权属职业中专学生科